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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程项目完善业绩补录工作通知!9月1日起施行,多省......
2023-08-08 09:43:09 浏览次数:490
福建省住建厅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项目的业绩补录措施,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业绩补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房屋市政工程类项目
1.已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基本信息已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但因线下办理纸质施工许可证,或因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无法展示的总承包工程或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
2. 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并于近五年内竣工验收合格的专业承包工程。相关总承包工程项目信息应当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到。
3. 对于线下已办理纸质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允许补录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对于因建设单位等原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施工过程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监督的工程项目,允许补录竣工验收信息。
4. 对于分包工程,允许补录分包工程的基本信息、分包工程合同信息以及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信息。
非房屋市政工程类项目
对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机电、矿山、石油化工以及文物保护工程等工程项目,或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相应专业承包工程,允许施工单位通过业绩补录系统补录工程项目信息。
其他专业的承包工程,允许补录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施工合同、竣工验收信息等。
补录信息经确认后,将推送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项目信息正式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补录信息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